桃園市政府衛生局-徵才項目明細表
職稱:照顧管理督導 (臨時人員性質)
名額:正取4名,擇優備取8名以內(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3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;資格保留期間若有同職務出缺,可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)。
月酬標準:
1.一般區:依據「各縣(市)政府照顧管理人員進用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
一覽表」辦理,以符合照顧管理督導360薪點核算,月薪為
44,892元。
2.復興區: 依據「各縣(市)政府照顧管理人員進用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
一覽表」辦理,以符合照顧管理督導408薪點核算,月薪為
50,878元。
資格條件:
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:
1.擔任照顧管理專員工作滿二年以上者。
2.長期照護相關大學畢業生,包括:社工師、護理師、職
能治療師、物理治療師、醫師、營養師、藥師等,且具
四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之經驗或前述人員相關專業研究
所畢業滿二年以上者。
3.公共衛生碩士畢業,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。
4.專科畢業具師級專業證照,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。
(二) 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(Word、Excel、Power Point、outlook)、
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尤佳。
工作項目:
提升長照0服務涵蓋率
監測長照0服務涵蓋率執行成效之評估
發現服務需求問題、規劃並推動改善措施
發展長照服務資源網絡。
規劃並推動建置長照服務資源網絡
監測並督導照專經營在地長照服務資源網絡執行成效之評估
發現服務供給、資源網絡發展問題,規劃並推動改善措施
規劃照管分站之設置,以提升照管服務之可近性。
監測及維護照管人員服務品質
審核各照顧計畫及核定項目之適切性
督導照管專員工作內容、服務流程
規劃辦理教育訓練:包括內部工作人員及外部機構
調解民眾陳情案件。
推動長照十年計畫0創新服務
照管及衛政三項業務
失智社區發展計畫-失智症共同照護中心
預防照護介入方案計畫
扶幼顧老就業創新方案
長照0社區整體照顧體系
辦理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。
工作地點: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分駐站。
職務試用期:三個月。
應徵時間:即日起至109年8月24日(星期一)下午5時止。
報名方式:請檢具:
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(附照片,末頁請簽名)、自傳。
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專業證照影本(如社工師、護理師等專技考試師級證書)。
學歷證明影本(最高學歷證件,以A4格式裝訂)。
經歷證明文件影本(長期照顧經歷工作證明文件,例: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,以A4大小直式裝訂)。
請將以上資料郵寄(郵戳為憑)或親送、委託繳送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收(封面註明應徵照顧管理督導),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,不符者恕不退件。
甄試項目:面試100%。
甄試時程:
公告初審合格名單: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後,擇優通知參加面試,計於109年8月26日(星期三)下午6時前公布於本局網站(http://dph.tycg.gov.tw)徵才訊息,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,不符合者恕不退件。
面試日期:預計109年8月28日(星期五)預計下午3時開始,如有更動會再以電話通知。
面試地點:與初審名單一併公告 (請攜帶身分證備驗)。
聯絡電話:03-3340935分機2729,聯絡人:潘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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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職稱:照顧管理專員(臨時人員性質)
- 名額:正取7名,擇優備取14名以內(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3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;資格保留期間若有同職務出缺,可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)。
- 月酬標準:依據「各縣(市)政府照顧管理人員進用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一覽表」辦理,以符合照顧管理專員312薪點核算,月薪為38,906元。
- 性別:不拘。
- 資格條件:
-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:
- 長期照護相關大學畢業生,包括:社工師、護理師、職能治療師、物理治療師、醫師、營養師、藥師等,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。
- 公共衛生碩士畢業,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。
- 專科畢業具上述師級專業證照,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。
- 符合應考社工師資格,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。
- 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碩士畢業,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。
- 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大學畢業,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。
- 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專科畢業,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。
- 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(Word、Excel、Outlook)、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。
- 工作項目:
- 提升長照0服務涵蓋率:
- 主動發現及掌握轄區內失能、失智等長照服務對象及家庭照顧者的長照需求
- 銜接出院準備服務
- 受理民眾諮詢與服務申請
- 個案需求評估及計畫核定、提供照顧問題介入措施、連結或轉介服務資源
- 確認並監測個案被服務之情形
- 經營長照服務資源網絡
- 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、社政、民間等各類社區正式及非正式服務資源
- 了解長照0各項服務提供單位之優缺點、限制
- 利用社區服務網絡主動提供服務或創意不同服務模式之宣導
- 處理民眾陳情案件。
- 參與長照教育訓練及工作。
- 辦理中央及其他照顧管理相關工作。
- 工作地點:本市長期照護管理中心各區分駐站。
- 職務試用期:三個月。
- 應徵時間:即日起至109年8月24日(星期一)下午5時止。
- 報名方式:請檢具:
- 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(附照片,末頁請簽名)、自傳。
-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- 專業證照影本(如社工師、護理師等專技考試師級證書)。
- 學歷證明影本(最高學歷證件,以A4格式裝訂)。
- 經歷證明文件影本(長期照顧經歷工作證明文件、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,以A4大小直式裝訂)。
- 若符合資格條件第4點,請另備相關證明文件(可參考考選部專技高考社工師考試規則)。
請將以上資料郵寄(郵戳為憑)或親送、委託繳送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收(封面註明應徵照顧管理專員),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,不符者恕不退件。
- 甄試項目:
- 電腦文書測試:佔20%,測試內容-電腦文書作業系統。
- 面試:佔80%。
- 甄試時程:
- 公告初審合格名單: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後,擇優通知參加面試,計於109年8月26日(星期三)下午6時前公布於本局網站(http://dph.tycg.gov.tw)徵才訊息,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,不符合者恕不退件。
- 面試日期:預計109年8月28日(星期五)預計下午3時開始,時間如有更動會再以電話通知。
- 面試地點:與初審名單一併公告(請攜帶身分證備驗)。
- 聯絡電話: 03-3340935分機2729,聯絡人:潘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