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政策宣導>因應新冠肺炎醫事人員教育積分展延之相關說明
Mars2020-06-01T03:14:16+00:00提醒各位會員 能適用展延6個月的人 僅限今年需換照而學分不足的人 因此今年需換照,換照前學分已足夠者,仍需在到期日之前完成換照,逾期換照可能會被罰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會員查照 函文說明 衛福部函(1090320)因應COVID-19醫事人員繼續教育展延6個月
提醒各位會員 能適用展延6個月的人 僅限今年需換照而學分不足的人 因此今年需換照,換照前學分已足夠者,仍需在到期日之前完成換照,逾期換照可能會被罰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會員查照 函文說明 衛福部函(1090320)因應COVID-19醫事人員繼續教育展延6個月
轉知桃園市衛生局[本市醫療機構發生醫療暴力事件通報流程及相關資料] 詳如附件 本市醫療機構發生醫療暴力事件通報流程及相關資料
依物理治療師法第11條規定-物理治療師執業,應加入所在地物理治療師公會。 依本會章程第29條第2款,會員應於每年二月底之前繳交當年度之常年會會費新台幣三仟元整。反言之若該物理治療師預計在108年度無從事物理治療業務,則請於108年2月底前將退會聲明寄達公會【以郵戳為憑】辦理退會,收到公會之退會證明書之後,始完成退會程序,若沒有完成退會程序,視為同意維持會員身份,並繼續享有會員福利,日後要辦理退會,必須繳清108年度常年會費才能退會,不得有異議。 個人或單位機關若有溢繳或重覆繳款情形發生,本會將先扣除郵政劃撥手續費及退款支票掛號郵資後,再行退款,如不確定是否已繳費,請先向本會秘書洽詢,電話:03-3592459。 為維護會員權益,請踴躍向衛生局舉發無物理治療執照卻執行物理治療業務之行為。 繳費方式: 郵局劃撥帳號: 50053410 戶名: 桃園市物理治療師公會。 劃撥單通訊欄處填寫:姓名及108年度常年會費
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有關物理治療人員得否為民眾執行拆除石膏業務一案, 詳如附件說明:物理治療師得否為民眾執行拆除石膏